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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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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集团”)持有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32,441,49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2.55%;继弘集团一致行动人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LTD.持有公司146,88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4.38%;继弘集团一致行动人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27,404,47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2.27%;继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706,725,9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9.2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8日,继弘集团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849,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份的3.7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继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91,591,59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02%,继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5,876,0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1.7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8/20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宗交易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Wing Sing”)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2.99%减少至61.70%。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收到继弘集团通知,继弘集团于2021年8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4.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同时,受到公司定向可转债转股影响,继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7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继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一致行动人1

(三)一致行动人2

1、公司于2021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继弘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东证继涵、Wing Sing因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超过1%。该次权益变动后,继弘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62.99%。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股东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继弘集团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数据差异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履行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继弘集团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849,98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继弘集团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84.99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78%,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