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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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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68 公司简称:华特气体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1-037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伟荣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公司”或“本公司”)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2号文《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2.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4,8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5,167,200.00元后的余额人民币609,632,800.00元。已由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9年12月23日汇入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57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790.2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466.06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1月,,本公司与子公司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500.00万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1%。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该事项经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和《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和“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