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微光股份;证券代码:002801)于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1-024),预计公司2021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440.66万元,同比增长45.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01.47万元,同比增长7.10%。公司将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