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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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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14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知合”)于2021年3月5日与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曙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西藏知合拟向建曙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全文同),本次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0%。本次股份转让于3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自此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企业。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西藏知合持有公司252,051,1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43%。建曙投资持有公司160,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1.70%,根据建曙投资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5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建曙投资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91,730,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3%。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1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114)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115)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1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114)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11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1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拟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901.03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421.2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479.78万元;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2,371.88万元。

2021年第二季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在“利润表一信用减值损失”中以负数列报;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在“利润表一资产减值损失”中以负数列报。

二、各项资产计提减值的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性质组合、其他组合等。

1.应收票据

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一)金融资产减值。

2.应收账款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一)金融资产减值。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性质组合和其他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一)金融资产减值。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性质组合、其他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减值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如下:

1.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半成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减去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就是需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转销主要是产成品实现对外出售,结转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三)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及减值计提方法:

1.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2.减值计提方法: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计提方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018.84万元,其中第二季度计提减值准备3,272.91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利润总额减少3,272.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345.54 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345.54 万元。

2021年第二季度计提的上述减值准备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1年第二季度及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更具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不涉及利润操纵。

五、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1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8日更名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特定发行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8,203,5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70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110亿元,投入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8亿元,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32亿元。

截至2018年2月7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8,203,588股,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919.6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8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919,999,919.60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廊坊银行新华路支行账号为601107020000001183的人民币账户3,000,000,000.00元、开立在中信银行廊坊分行8111801013000482053的人民币账户 3,209,999,959.80元、开立在渤海银行杭州分行2004043786000152的人民币账户3,209,999,959.80元、开立在光大银行昆山支行37080188000363970的人民币账户5,5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律师费人民币2,994,355.00元(含税)、审计验资费人民币200,000.00元(含税)、登记费人民币539,820.00元(含税)、信息披露费人民币1,120,000.00元(含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15,145,744.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2018]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过了《管理制度》,并于2016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其进行了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5%(以孰低为原则),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及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979,654,276.87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634,596.09元,因开立信用证/保函而存入保证金账户的余额为41,564,403.24元,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归还金额895,455,277.55元。

1、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存储于保证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应有结余金额924,436,694.33元与募集资金专有账户余额42,634,596.09元的差异如下: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的《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1528号)、《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2318号)验证。

2018年3月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8年2月28日为时点,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9,616.90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8年4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8年3月29日为时点,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6,278.00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与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山阳澄湖文商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于2018年1月19日完成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并于2018年3月29日完成对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32亿元的实缴出资。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其他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收回余额948,775,277.55元。2021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0.00元,2021年半年度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7,320,000.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剩余未归还金额为895,455,277.55元。具体的补充流动资金及返还情况如下:

2、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79,654,276.87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57%,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保证金账户的余额为84,198,999.32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收回金额为895,455,277.55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3、募集资金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由于AMOLED行业在不断进行研发投入、技术革新和工艺改进,同时随着近年来AMOLED广泛应用于智能终端领域,导致在大规模产业化进程中,下游客户对AMOLED产品的需求在不断变化,对产品性能要求在不断提升。基于此,公司在不改变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以及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和“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参股公司签署〈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本次拟转让的设备中含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中的部分研发设备,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不含税金额约为11,052.26万元,本次设备转让后,涉及募集资金购买的设备转让后收回的金额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完成设备转让,并已将收回的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1: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系由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后,已小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公司将差额部分冲减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该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缺少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说明2:截至2021年6月30日,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投资进度尚未达到100.00%的原因系尚有部分尾款尚未支付;同时,因AMOLED行业技术的不断革新,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对该产线设计产能进行调整,因此该项目产生效益已无法与原预计情况匹配。

说明3: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主要为面板项目配套,其投产进度与面板项目相匹配。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实现批量出货且运营良好,但基于行业规律和工艺调整等原因,该产线仍处于良率提高和产能提升的爬坡期,尚未完全转固。同时,由于市场需求及工艺技术的影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对该产线模组生产能力进行调整,因此该项目产生效益已无法与原预计情况匹配。

说明4: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涉及金额人民币175,629,342.48元。

说明5: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参股公司签署〈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本次拟转让的设备中含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中的部分研发设备,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不含税金额约为11,052.26万元,本次设备转让后,涉及募集资金购买的设备转让后收回的金额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完成设备转让,并已将收回的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说明6: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为第6代面板生产线的下游配套产线,主要用于公司AMOLED产品的中小尺寸AMOLED模组的配套生产,募集资金投向的产线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代工收入22,370,149.56 元,均为内部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