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09 证券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8年12月7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及新租赁准则规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与唐山市政府就唐山分公司关停及退城搬迁补偿事项签订了《关于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2021年8月17日,唐山分公司收到唐山市政府拨付的搬迁补偿款2,311,447,402.00元,占应收补偿款的6.9%。河钢唐钢及唐钢发展将加快推进剩余土地出让各项工作,预计2021年12月31日前可完成约2980亩(含首批251亩)的土地出让,唐山分公司可收到搬迁补偿款约220亿元(含首笔补偿款23.11亿元);预计2022年6月30日前可完成剩余约2780亩的土地出让,唐山分公司可收到约114亿元搬迁补偿款。届时,唐山分公司本次退城搬迁补偿款可全部到位。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退城搬迁补偿协议〉履行情况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21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之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章程修正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推荐谢海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1年9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
三、备查文件
1、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朱华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三、备查文件
1、四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董事田欣、朱华明递交的辞职申请。田欣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朱华明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田欣、朱华明两位董事辞职自书面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田欣辞职后,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朱华明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经公司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四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名朱华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欣、朱华明均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生效后,田欣、朱华明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持股的相关规定。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提名谢海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简历如下:
谢海深,男,汉族,1965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副总经理、河钢集团采购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河钢集团宣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谢海深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董事制度,维护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在董事会中设立一名职工董事。公司已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将《章程修正案》提交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待《公司章程修正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董事,直接进入董事会。具体选举结果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田欣、朱华明两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接到监事董卫军、张建忠递交的辞职申请,董卫军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张建忠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董卫军、张建忠辞职后,将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卫军、张建忠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生效后,董卫军、张建忠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监事持股的相关规定。
鉴于董卫军、张建忠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董卫军、张建忠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四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提名朱华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简历如下:
朱华明,男,1970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讲师,曾任河钢集团矿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朱华明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卫军、张建忠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9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公司章程修正案
提案2.选举谢海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3.选举朱华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2021年8月9日召开的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和四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内容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一项提案《公司章程修正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 2021年9月3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2、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邮编:050023
(3)联系人:梁柯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 四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9
2.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9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