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137 公司简称:博威合金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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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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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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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谢识才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9时在博威大厦11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识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参会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及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贝肯霍夫(香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进行调配;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履约担保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8月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年8月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年8月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增加授权董事长借款审批权限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长借款审批权限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开立担保、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及展期等业务)或对外借款总额在人民币45亿元以内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由于预计公司新建项目陆续投产,产销量持续增长,同时预计未来原材料价格有进一步上涨的可能,导致所需营运资金大幅增加。基于以上原因,董事会拟将上述融资借款总额增加至55亿元以内,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6日14:0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48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香港)”)
贝肯霍夫(香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霍夫(香港)”)
以上公司中,博德高科(香港)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的全资子公司,贝肯霍夫(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公司及博德高科拟为博德高科(香港)、贝肯霍夫(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8,471.85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博德高科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均为对公司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及博德高科拟为博德高科(香港)、贝肯霍夫(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进行调配;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履约担保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博德高科为博德高科(香港)、贝肯霍夫(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1 博德高科(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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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贝肯霍夫(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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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1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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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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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全资子公司单体数据。
贝肯霍夫(香港)于2021年8月5日成立,尚不具备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额度为20,000万元的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为旗下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8,471.85万元(其中包含10,431.64万美元按照2021年8月19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4853折算,人民币金额为67,652.31万元;3,130万欧元按照2021年8月19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1:7.5941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3,769.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9.61%,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49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6日
至2021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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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及五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于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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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6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永生、孙丽娟
联系电话:0574-82829383、82829375
联系传真:0574-82829378
邮政编码:315137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博威合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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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50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其中王有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珍绒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该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目录
《博威合金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