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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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内蒙古荣联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1 证券简称:*ST明科 公告编号:临2021一023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内蒙古荣联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具体情况

2021年1月,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31.80%的参股公司内蒙古荣联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联公司”)就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被杭锦旗鑫河国资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河国投”)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鑫河国投诉讼请求判令荣联公司、内蒙古荣联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补交探矿权转让价款28169.14万元,并承担从2020年12月18日起至实际补交之日的资金占用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内蒙古荣联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1-002)。目前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就上述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补交探矿权转让价款事项,荣联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收到《杭锦旗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违规违法问题集中整治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国有资产损失追缴的函》(杭煤炭巡视核查整改领导小组函[2021]2号),内容如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追损挽损工作小组工作方案》要求,对已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追损挽损台账》的国有资产损失金额要做到应追尽追、全面挽损,确保损失追缴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追缴工作落实到位。贵公司在取得杭锦旗鑫河国资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转让东胜煤田塔然高勒区煤炭地质普查探矿权过程中,经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追损挽损工作小组认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8169.14万元。现通知贵公司按自治区追损挽损相关要求,尽快研究制定缴纳方案,并于7个工作日内函告我旗,如期未反馈,我旗将就该违规违法问题向贵公司的上级党委、纪委和隶属的国资委进行反映。

与此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企业不配合、不落实的,将上报自治区纪委,由自治区纪委报告中纪委协调推动相关处置措施落实。”

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荣联公司就该事项尚未形成明确的方案,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与荣联公司就该事项的解决方案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