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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拓仁用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施工与设计的双甲资质、信息安全服务壹级资质、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英飞拓仁用完整的行业全资质,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根据可行性研究测算,总体营业收入约为5,243.88万元,毛利润约为1,240.19万元,毛利率约为23.65%,净利润约为757.07万元,净利率约为14.44%,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上述项目利润收益率基于已签署合同情况进行测算,若相关行业及市场等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则测算的项目收益率情况将随之发生变化。
(五)项目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1.知识产权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项目将涉及通信技术、信息化平台、物联网、智能计算等领域的技术部署,需要持续增加设备及技术研发投入,涉及一定的技术产出。目前,公司实施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仍存在知识产权遭遇纠纷和遭受侵害的风险。为应对此类风险,公司将基于项目具体情况,定期收集项目技术研究的进度,及时启动专利申请工作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以控制知识产权风险。
2.技术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拥有比较成熟的研发体系,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相关软件平台投入大、周期长、需要大量项目数据做支撑的情况而导致软件平台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风险。为应对此类风险,公司保持着较高的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并考虑通过合作的方式将资源转化为可以长期服务于智慧园区的大数据平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项目建设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已对本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受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存在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风险,并且致使项目实际盈利水平与公司预测出现差异。为应对此类风险,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建设管理,时刻关注政策与市场动态,针对市场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4.项目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英飞拓仁用的经营规模、产品及服务体系都将得到一定增长,对其在资源整合、运营管控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公司项目不断增多,部分项目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能力覆盖不足的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项目管理风险。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引进行业内优秀人才,扩充公司管理团队、项目团队。同时,公司管理层将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力,确保各项目有序运转。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深圳湾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920.58万元向英飞拓仁用提供借款用于“深圳湾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与英飞拓仁用签署借款合同,借款利率按照不超过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借款期限为1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资金拆借。
(二)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该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在英飞拓仁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与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后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提供借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适时进行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收益,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后,经过充分地分析和论证做出的审慎决策,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发展方向仍然围绕公司主业开展,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源优化配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程。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后,经过充分地分析和论证做出的审慎决策,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发展方向仍然围绕公司主业开展,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源优化配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程。
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英飞拓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英飞拓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适时进行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募集资金收益,符合提升公司整体利益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广发证券对英飞拓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宜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之核查意见;
5.深圳湾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1年8月31日的9:00~17:00;
(六)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七、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9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