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45 公司简称:福达合金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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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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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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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1-029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作出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达武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 2021-030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8月1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作出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庆忠主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1-031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后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1-032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联席主承销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17日,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订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承销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委托海通证券和国元证券作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近日,公司与海通证券和国元证券协商一致,决定不再聘请海通证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联席主承销商,并与国元证券重新签订了《承销协议》,聘请国元证券独立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主承销商。本次变更联席主承销商系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造成影响,变更后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周宇、许先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551-68167151/0551-68167152
邮箱:zbsc@gyzq.com.cn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