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源转2”赎回实施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10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源转2”赎回实施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星源转2”(债券代码:123094)赎回价格:100.25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当期利率为0.4%),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1年9月6日
3、赎回日:2021年9月7日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9月7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1年9月10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9月14日
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9月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星源转2”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星源转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星源转2”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星源转2”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不能在2021年9月6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星源转2”的议案》,因触发《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星源转2”提前赎回权。现将“星源转2”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期限6年。2021年3月31日,“星源转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挂牌上市,并于2021年7月26日起进入转股期。“星源转2”初始转股价格为31.54元/股,后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星源转2”的转股价格调整为31.53元/股,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为2021年5月11日;此外,公司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星源转2”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9.64元/股,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
二、赎回情况概述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赎回情形
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13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9.64元/股)的130%(25.53元/股),已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星源转2”。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
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星源转2”赎回价格为100.25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年1月2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9月7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30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4%×230/365=0.25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25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9月6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星源转2”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星源转2”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星源转2”自2021年9月7日起停止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星源转2”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星源转2”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发布的“星源转2”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1年9月7日为“星源转2”赎回日。自2021年9月7日起,“星源转2”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星源转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1年9月10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年9月14日为赎回款到达“星源转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星源转2”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星源转2”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星源转2”的情况
在本次“星源转2”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2月13日至2021年8月1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先生、陈良先生已于2021年4月1日累计卖出其持有的“星源转2”2,035,501张;董事王永国先生已于2021年4月2日累计卖出其持有的“星源转2”2,395张;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沈熙文女士已于2021年3月31日累计卖出其持有的“星源转2”1,500张。除上述人员以外,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星源转2”的情况。
五、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一)“星源转2”自赎回日(即2021年9月7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星源转2”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星源转2”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星源转2”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星源转2”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二)“星源转2”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三)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星源转2”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四)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2138390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之法律意见书;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星源转2”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