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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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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87 公司简称:康德莱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37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张宪淼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邵旭静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已由公司回购注销,注销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做相应变更。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附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38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邵旭静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已由公司回购注销,注销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做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41,609,000元减少至441,569,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1,609,000股减少至441,569,000股,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因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故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