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368 公司简称:绿城水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34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独立董事许春明先生因出差外地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永利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1-036)。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1-037)、《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五象水厂一期工程的议案》
同意投资建设五象水厂一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五象水厂一期工程的公告》(临2021-038)。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39)。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1-03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21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0号)同意,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52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082.62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 年6月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46608_H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85,327.0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211.17万元。具体使用及结存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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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为新股发行所发生的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7,438.38万元,除已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的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6,583.52万元以外,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4.86万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上述发行费用。
注2: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协定存款协议书》。上述协定存款已经公司2015年7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均不影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以及资金的流动性。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办理上述协定存款的余额合计3,211.17万元。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5月13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6号)同意,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向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162,1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33.5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65.58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第4503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4,187.9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190.32万元。具体使用及结存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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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为新股发行所发生的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1,267.94万元,除已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的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1,093.22万元以外,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4.72万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上述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交通银行南宁福建园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6月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1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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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福建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7月2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1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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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5.66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85,327.0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824.84万元(详见附件1)。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991.72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4,187.9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593.47万元(详见附件2)。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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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24.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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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60646608_H06号专项鉴证报告。2021年上半年,公司无新增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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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33.5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65.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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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3.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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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45030005号专项鉴证报告。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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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7,10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82.62万元。不足部分调减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22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不适用于计算实现的收益。
注3:截止2021年6月30日,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20.71万元,其中继续投入该项目金额为20.46万元;五象新区玉洞大道供水管道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455.22万元,其中继续投入该项目金额为381.30万元。
注4:由于五象新区目前仍处于开发阶段,五象污水处理厂未达到预期污水处理负荷率。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截止2021年6月30日,南宁市陈村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17.83万元,其中继续投入该项目金额为10.29万元。
注3: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于2020年8月1日正式投产,执行一级A出水标准,污水处理成本较高,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仍按原价格标准1.78元/立方米执行。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3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广西分所(以下简称“广西分所”)具体承办。广西分所于2012年5月23日成立,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4503)。广西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45层4505、4506、4507、4508、4509室,目前拥有78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24人,广西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目前,所内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最近一年净增加6名;截至2020年末有1267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增加88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净资产1.13亿元。上市公司2020年报审计210家,收费总额3.49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毅,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会计师:庾华英,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挂牌、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9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8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且2019-2020连续两年都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2019-2020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 2019-2020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且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五象水厂一期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概述
南宁市近年来全力推进五象新区和外东环区域建设,正在抓紧实施“再造一个新南宁”和强首府的战略决策,目前,五象新区、那马片区、外东环区域的建设已初见成效。随着新区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加,用水需求也不断提升。为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满足未来南宁市发展,特别是五象新区和外东环等区域的供水需求,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五象水厂一期工程,投资概算为19.64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五象水厂一期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华兴路及新扶路交叉口西北侧
3、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水厂一座,规模为30万m3/d。本工程含常规处理、深度处理与污泥处理工艺设施及附属构筑物,厂区配套建设综合楼与附属设施。
4、项目投资概算:19.64亿元。
5、项目建设期:4年
6、项目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为了满足南宁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供水需求
2020年,南宁市中心城区最高日供水量达到173万 m3/d,而公司在南宁市主城区现有水厂供水规模为170万m3/d,大部分水厂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随着南宁市向南、向东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五象新区、那马片区、外东环片区开发力度的加大,该片区未来的人流、物流量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区域用水需水将快速提升。以公司现有的供水设施能力,将难以满足上述城市新发展区域的供水需求,因此,急需建设五象水厂一期工程。
2、项目建设是完善公司供水体系,提高供水效率和安全可靠性的需要
五象新区是按照“再造一个新南宁”的规模建设,规划面积175平方公里,规划总人口150万人。目前,五象片区及那马片区、外东环区域未建有供水厂,主要依靠河南水厂通过五象加压站、良庆加压站等增压输水进行远距离供水,未形成完整环状的供水系统。随着上述区域近年发展速度的加快,仅靠河南水厂进行长距离供水已不能满足新区今后的发展需求。建设五象水厂一期工程,可以为城市新区发展提供可靠、稳定的用水基础保障,也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供水体系,提升供水效率和安全可靠性。
三、效益分析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产后,公司供水能力将增加30万m3/d,预计能够满足五象新区、那马片区等片区未来五年的供水需求。预计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8.08%,具备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项目投产后,公司供水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在满足城市快速增长的供水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供水业务规模,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增强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五象水厂一期工程的深度处理工艺将提升公司的供水水质,供水的安全可靠性也进一步增强。
五、项目建设的风险分析
项目投产后,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折旧及生产运营成本等也会相应增加。根据公司与南宁市政府签署的供水特许经营协议,如因成本上涨等因素符合调价条件时,公司可以向当地政府及有关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整供水价格,通过供水价格调整可弥补新增成本。但价格的调整申请需经过价格监审部门的成本监审,并需要履行一系列程序,因此,在价格调整到位前,可能会阶段性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1-03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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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33)。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5: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4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4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黄红、徐婷婷
联系电话:0771-4851348
传真:0771-4852458
邮编:530031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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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24日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王惠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红兵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