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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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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758,020,428(775,850,428-17,830,000)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卡鹏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24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景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八名,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3.5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3.5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为自相关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