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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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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081 公司简称:太和水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33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3.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649,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49,542,266.8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6,106,733.1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于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47.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230Z0022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9,636.5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2月3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24.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井冈山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和水”)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井冈山分公司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井冈山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分公司

2、分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3、营业场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龙市镇站前路原宁冈印刷厂内

4、分公司负责人:何光辉

5、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是为了项目实施需要,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故公司拟在项目建设地成立井冈山分公司。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完善公司管理体系,适合公司发展及市场变化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对外投资设立的分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设立分公司系公司发展所需,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新设分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的有关设立事宜。包括不限于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设立分公司相关的申报手续。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厦门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厦门分公司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厦门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31H0FL3K

3、类型:非法人商事主体【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负责人:张睿

5、成立日期:2018年02月26日

6、住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高浦路301号金博水岸113号店面二楼

7、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www.xiamencredit.gov.cn)查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8、经营情况:厦门分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厦门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厦门分公司,并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此次注销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注销厦门分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厦门分公司,综合考虑了厦门分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和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规避潜在管理风险。本次注销完成后,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玲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32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12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井冈山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井冈山分公司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厦门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厦门分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