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0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448.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9.01%;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14,826.1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46.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19.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46.74%。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开采各类矿石126.28万吨,累计处理各类矿石130.22万吨,累计销售各类金属精矿24,273.68吨、硫精矿149,593.12吨、银精矿16,684.89千克、硫铁粉152,197.17吨、硫酸73,151吨、次铁精粉66,364吨。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城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7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应春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其他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应春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应春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谨对应春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和衷心感谢。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补选上述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有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4)。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企业高管总裁班在读,现任四川兰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宝闰通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宝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供销部部长。
吴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之兄,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79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2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应春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应春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其他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应春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应春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谨对应春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和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吴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吴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就应春光先生辞任事项核查无异,并就提名吴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企业高管总裁班在读,现任四川兰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宝闰通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宝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供销部部长。
吴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之兄,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3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矿业”或“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之下属子公司天津国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城”)在其业务开展中执行了一份锌锭贸易合同,与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瑞”)开展的锌锭贸易业务存在重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同业竞争情况
1、天津国城与天津国瑞的基本情况
■
2、天津国城从事锌锭贸易基本情况
天津国城2021年1-6月锌锭贸易业务净利润为-42.32万元,不涉及董事会收回相关收益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与措施
为有效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吴城承诺如下:
“1、天津国城不再从事新的与上市公司相同品类的贸易业务;已获得的锌锭贸易业务合同将与客户沟通后由天津国瑞继续履行,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如有)由天津国城全部承担;天津国城将从事同业竞争业务所获利润(如有)全部无偿转让给上市公司。以上天津国城停止从事锌锭贸易业务的整改措施,至迟于2021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
2、本人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在开展贸易业务时,应当事先通知上市公司所从事贸易业务涉及产品的品类,经上市公司确认不属于相同或类似业务后,方可开展相关贸易业务。
3、本人及本公司保证督促天津国城积极履行上述承诺,如天津国城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及本公司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尽快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1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日常经营所需,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公司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瑞”)拟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5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75%,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26号铭海中心4号楼-3、7-505室二层
3、法定代表人:张丽娜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8MA06K9YM2P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线、电缆经营;水泥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纸浆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销售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9、天津国瑞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条款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天津国瑞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三年,金额最终以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担保协议将在本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天津国瑞提供担保支持, 有利于其业务的长远发展,有助于促进其资金的筹措和良性循环。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天津国瑞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天津国瑞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为天津国瑞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5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已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重组基本情况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方式购买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内蒙古中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实业”)92%的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城实业8%的股权。本次交易对手方之一国城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城实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披露后,公司于2021年1月7日、2021年2月6日、2021年3月6日、2021年4月3日、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8日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1-009、2021-010、2021-020、2021-036、2021-045、2021-056、2021-067)。
二、本次重组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拟收购标的公司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城实业关于内蒙古卓资县大苏计钼矿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11073110115042)已于2021年5月5日到期,目前该采矿许可证的延续申请材料已经自然资源部接收并进入审批流程。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将于近期完成,公司及相关各方正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所需的各项工作,公司及交易对手方正在就本次股权转让的部分核心条款进行磋商谈判。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所涉事项,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特别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84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9月3日(星期五)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六区19号楼3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00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提案
2.00 关于补选吴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二)提案内容披露的具体情况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 进行披露。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系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 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 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 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8日 9: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6层
4、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6层邮政编码:100070
联 系 人:杨广琦
联系电话:010-57090086 传真:010-57090060
电子邮箱:investor@gcky0688.com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8”,投票简称为“国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 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 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 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或单位)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