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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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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7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2、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切实落实如下举措:

1、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相关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在投资对象选择时,应严格筛选投资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中以募集资金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还应获取发行单位提供的保本承诺。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实施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后,累计可用于现金管理额度共25,000万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0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拟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继续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依据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对现金管理投资品种、日常跟踪、监督与检查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能够有效防范并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此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中,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实施前,应取得所投资产品发行方的保本承诺。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中信证券对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监事会主席关超勤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监事会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关超勤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梁大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大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4%。梁大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大军,男,出生于1971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河南省金鸳鸯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广州花都安达纸品制造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广州市畅恒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武汉市嘉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受聘于公司,历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事行政经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广东生产基地行政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大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4%。梁大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大军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6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议案3需逐项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设置如下: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无累积投票提案。议案三需逐项表决。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证券投资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528203。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应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传真号码:0757-81868063。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14:10~14:25进行签到,14:25进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人:杨燕芳,联系电话:0757-81868066,邮箱地址:XS300599@126.com。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下:

1、投票代码:“350599”;

2、投票简称:“雄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本人/本公司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

注: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具体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