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1-009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袁敏民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于炜、朱军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