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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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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55 公司简称:台华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22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7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9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22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翔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1-6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7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0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6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上定价与网下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21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62,259.6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余额57,489.60万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扣减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5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768号)。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20,565.99万元,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20,569.91万元,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9,588.69万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1,761.94万元。2021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507.8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49.93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1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795.66万元。

(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4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53,3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533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52,170.04万元。该款项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账号为:405246702010)。

另扣减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评级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154.77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015.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8年12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732号)。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15,915.76万元,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33,719.77万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2,539.53万元。

2021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37.9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0.44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04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0.16万元。

(三)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3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施清岛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803,46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8.9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余额296,289,998.92元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4,879,429.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66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233.85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染整”)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就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1-6月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0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4,306.66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20日出具《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4892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于2017年12月31日前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0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18年10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14,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19年10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含11,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含7,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含4,000万元),投资期限和决议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0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200万元(含4,200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决议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800万元(含1,800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期公司购买了广发银行嘉兴分行的结构性存款,上述短期理财产品本期收益共计23.37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的上述短期理财产品均已赎回。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1-6月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5,238.92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21日出具《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8]4748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19年10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含11,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含7,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含4,000万元),投资期限和决议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均已赎回。2021年1-6月份此资金未发生相应的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余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233.85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件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