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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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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33 公司简称:北汽蓝谷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1-067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宇先生召集,并经董事长刘宇先生授权由董事、经理代康伟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议案分别进行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68)。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号文)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 向1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3,650,79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9,999,995.49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47,081,376.86元(不含税),扣除律师费用人民币849,056.60元,扣除会计师费用人民币377,358.49元,扣除登记费人民币529,365.08元,扣除印花税人民币1,362,790.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9,800,047.75元,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

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26日到位,2021年4月27日,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219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262,315,495.9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和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2021年5月,公司和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北汽新能源ARCFOX品牌高端车型开发及网络建设项目、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暂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开始使用;5G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目前处于研发阶段,暂未开始使用;补充流动资金结余4.5亿元,正处于使用过程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7月23日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金额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8,231.7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金额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7)。

2021年7月,公司和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北京新能源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ARCFOX品牌高端车型开发及网络建设项目、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无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1-069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次监事会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萧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同意《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