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2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8日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0)第020598号)。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2021年2月7日,公司年审会计师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苏亚核【2021】7号),报告认为:“爱康科技公司编制的《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2.2元/股(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低于人民币2.2元/股(含)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545,45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482,689,935股的1.2168%;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条件下,按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666,66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482,689,935股的0.3718%。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8)。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告中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问题2、请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上述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占用时间、占用金额、占用方式、偿还时间、偿还金额、偿还方式、日最高占用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报告期末占用余额。

更正前回复:

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底,公司的自有资金多次支付至东华铝材的账户,后由其安排通过东华铝材的关联方支付给了爱康实业。公司与东华铝材存在多笔资金往来,2018年累计发生金额18.52亿元,2019年累计发生金额13.45亿元,余额为0。2019年下半年,公司的自有资金多次支付振隆科技的账户,而后其支付给了爱康实业。2019年累计发生金额约6.18亿元,余额为0。2018年日最高占用余额为4.90亿元,占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47%;2019年日最高占用余额5.67亿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54%。

上述资金占用均通过第三方供应商转付以电汇的形式发生,发生时间集中在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末,报告期末,上述占用款项均收回公司,期末余额为0。主要用于以下用途:为了本公司融资需要,集团公司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通道,帮助本公司融资而发生的往来约5.37亿元;为集团公司、海达集团的担保贷款到期周转,并避免给本公司造成担保损失,累计发生资金往来9.78亿元;为了满足银行对集团整体(含上市公司)存款、银行票据业务的任务(因绝大部分是本公司贷款,所以主要是银行对公司的要求),由集团公司存入银行保证金开具银票,集团公司贴现后归还给公司,共计发生金额约为10亿元。在扣除以上用途资金往来因素的情况下,2018年累计发生额为4.49亿元,日最高占用余额为1.69亿元,占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93%;2019年累计发生额为8.52亿元,日最高占用余额为2.87亿元,占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83%。

另外2017年也有两笔发生(具体见本关注函回复第三问第1点)。2018年控股股东通过东华铝材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详见表一、2019年控股股东通过东华铝材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详见表二、2019年控股股东通过振隆科技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详见表三。

表一:2018年控股股东通过东华铝材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单位:万元

表二:2019年控股股东通过东华铝材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单位:万元

表三:2019年控股股东通过振隆科技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单位:万元

更正后回复:

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底,公司的自有资金多次支付至东华铝材的账户,后由其安排通过东华铝材的关联方支付给了爱康实业。公司与东华铝材存在多笔资金往来,2018年累计发生金额18.04亿元,2019年累计发生金额20.13亿元,截止2019年末,相关资金均以现金或抵减公司应付采购款结清,期末余额为0,其中0.16亿元未以现金清偿。2019年下半年,公司的自有资金多次支付振隆科技的账户,而后其支付给了爱康实业。2019年累计发生金额约6.27亿元,截止2019年末,相关资金均以现金或抵减公司应付采购款结清,余额为0,其中0.08亿元未以现金清偿。2018年日最高占用余额为6.35亿元,占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97%;2019年日最高占用余额5.67亿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53%。

上述资金占用均通过第三方供应商转付以电汇的形式发生,发生时间集中在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末,上述资金均以现金和抵减公司应付采购款等形式结清,截至2019年末余额为0,其中0.24亿元是以抵减应付采购款而未以现金的形式清偿。

上述资金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1、为了本公司融资需要,集团公司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通道,帮助本公司融资而发生的往来约5.37亿元;

2、为集团公司、海达集团的担保贷款到期周转,并避免给本公司造成担保损失,累计发生资金往来7.40亿元;

3、为了满足银行对集团整体(含上市公司)存款、银行票据业务的任务(因绝大部分是本公司贷款,所以主要是银行对公司的要求),由集团公司存入银行保证金开具银票,集团公司贴现后归还给公司,共计发生金额约为9.32亿元;

4、爱康实业从第三方借入资金用于本公司贷款周转,共计发生金额约为9.27亿元。

在扣除以上用途资金往来因素的情况下,2018年累计发生额为5.44亿元,日最高占用余额为2.30亿元,占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7%;2019年累计发生额为7.64亿元,日最高占用余额为3.96亿元,占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66%。

经公司与爱康实业协商,上述未以现金偿还公司的资金,爱康实业及关联方以现金归还公司,截止2021年4月30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资金。另外2017年也有两笔发生(具体见原关注函回复第三问第1点)。2018年控股股东通过东华铝材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详见表一、2019年控股股东通过东华铝材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详见表二、2019年控股股东通过振隆科技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详见表三。

表一:2018年控股股东通过东华铝材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单位:万元

表二:2019年控股股东通过东华铝材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单位:万元

表三:2019年控股股东通过振隆科技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单位:万元

问题4、根据公告,你公司还将部分资金支付给供应商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但未履行相应程序的情形。请补充披露相关财务资助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更正前回复:

经公司自查过程中发现,公司部分资金预付给了供应商东华铝材用以保障原材料供应,但其并未依合同约定供应公司足额的原材料,上述资金后续以现金退回给公司,期末余额为0。其中:2018年发生额6.01亿元,最高日占用余额为2.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3%;2019年发生额1.24亿元,最高日占用余额为0.7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该事项也构成了资金占用,被动形成了财务资助。

东华铝材是海达集团主要的全资子公司,是华东地区最大铝材加工企业,年生产铝材高达14万吨,年营业额高达30亿元。自2006年和我司共同研发铝边框起,东华铝材即成为太阳能配件行业著名的主要材料供应商。由于多年来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没有能及时发现对其付款的异常,后续将进一步加强供应商管理,严格执行资金付款制度,不让类似情况再发生。

更正后回复:

经公司自查过程中发现,公司部分资金预付给了供应商东华铝材用以保障原材料供应,但其并未依合同约定供应公司足额的原材料,上述资金均以现金和抵减公司应付采购款等形式返还给公司,截至2019年末余额为0,其中0.34亿元未以现金偿还公司。 相关资金中,2018年发生额8.16亿元,最高日占用余额为3.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5%;2019年发生额2.17亿元,最高日占用余额为2.6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7%。经公司与爱康实业协商,上述东华铝材未以现金偿还公司的资金,爱康实业及关联方同意代东华铝材以现金清偿,后续由爱康实业再向东华铝材追偿。截止2021年4月30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资金。

东华铝材是海达集团主要的全资子公司,是华东地区最大铝材加工企业,年生产铝材高达14万吨,年营业额高达30亿元。自2006年和我司共同研发铝边框起,东华铝材即成为太阳能配件行业著名的主要材料供应商,而且是多家著名太阳能公司的指定铝材供应商。由于多年来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没有能及时发现对其付款的异常,后续将进一步加强供应商管理,严格执行资金付款制度,不让类似情况再发生。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前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