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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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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89 公司简称:ST信通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1-086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网络视频会议及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8月16日,公司以E-mail、微信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10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人。董事王晓宁先生因其他公务委托董事陈晓峰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3位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亿阳信通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亿阳信通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晓峰、陆鹏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 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1-08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继续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17日、2016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有关员工持股计划的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5月18日和2016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信息。

2016年9月30日,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59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6%),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5.106元/股,购买总价9,057,538.36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工作已经完成,从2016年9月28日开始计算,存续期十八个月,至2018年3月28日。详见公司2016年9月30日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2号)。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599,600股,尚未出售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1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继续申请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

1、第一次延期情况

2018年3月22日,经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延长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至2018年9月28日。

2、第二次延期情况

2018年9月11日,经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12个月,至2019年9月28日。

3、第三次延期情况

2019年9月20日,经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12个月,至2020年9月28日。

4、第四次延期情况

2020年10月29日,经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12个月,至2021年9月28日。

5、本次延期情况

2021年8月26日,经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12个月,至2022年9月28日。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12个月。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1-08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情况

2017年12月6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2018年1月9日、2月10日、3月8日、4月17日、5月19日、8月22日、9月22日、10月23日、11月30日、2019年1月22日、2月28日、3月23日、4月19日、5月28日、6月29日、8月2日、8月29日、9月25日、10月29日、11月26日、12月27日,2020年1月18日、2月19日、3月31日、4月28日、5月28日、6月30日、7月30日、8月29日、9月29日、11月5日、11月28日、2021年1月30日、2月26日、3月31日、4月30日、6月1日、7月1日和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021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号),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论性决定。

二、风险提示

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 13.5.1、13.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的情形。上述立案调查事项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最终结论性决定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相关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1-08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因涉嫌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11月16日、12月19日、2020年1月15日、2月19日、3月18日、4月21日、5月20日、6月20日、7月15日、8月15日、9月19日和10月29日、11月17日、12月21日、2021年1月30日、2月26日、3月31日、4月30日、6月1日、7月1日和7月3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临2019-103、临2019-116、临2020-015、临2020-027、临2020-046、临2020-073、临2020-099、临2020-135、临2020-143、临2020-151、临2020-161、临2020-179、临2020-187、临2020-192、临2021-007、临2021-012、临2021-018、临2021-044、临2021-052、临2021-067和临2021-082)及公司已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已占用以及徳清鑫垚案件错误划扣的资金合计总额为89,552.35万元(错误划扣资金为3,372.10万元),其中包括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46,906.36万元;替控股股东代发薪酬161.85万元;公司因涉嫌违规担保而涉及诉讼判决被执行、司法拍卖、及错误划扣金额42,484.14万元。上述事项公司已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1、现金清偿

2020年12月25日,亿阳集团重整投资人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怡投资”)为解决控股股东占用所投入的资金人民币7亿元已经汇入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公司已收到根据亿阳集团重整计划应受偿的现金人民币10万元。

2、股权清偿

2020年12月25日,根据法院裁定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获得“债转股”的股权金额为68,250.21万元,股份数为6,602.52万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33亿元。该等可收回金额随着亿阳集团股份价值变动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需重新计量。

3、执行回转情况

上述公司因涉嫌违规担保而涉及诉讼判决被执行和司法拍卖金额42,484.14万元中,包含了依法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徳清鑫垚案件错误划扣的资金3,372.10万元,该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徳清鑫垚参与了亿阳集团的破产重整并申报了债权,在已取得亿阳集团股权的情况下,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划扣了亿阳信通资金人民币3,372.10万元,后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执复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撤销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公司已经申请执行回转。

另外2020年10月12日,由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继续执行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公司认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纠正了杭州中院的错误判决,且保险公司出具了保函,该款项的可收回性较高。

2021年5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账2,900万元,用于解决其资金占用问题。截至本公告日,前述资金占用已通过现金及股权总计偿还金额为86,240.5万元,除被法院错误划扣的3,372.10万元正在申请执行回转,其余资金全部得到清偿。

二、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

(一)涉嫌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涉嫌为控股股东担保诉讼共涉及41个债权人(根据案号以实际案件个数计算共55起,其中有多个案号为同一债权人),涉案本金472,139.65万元(根据生效判决重新统计),未诉担保20,050万元,合计担保金额492,189.65万元。其中:

1、公司胜诉、与债权人和解及债权人撤诉等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21个,涉及本金19.31亿元;

2、亿阳集团重整计划现已执行完毕,亿阳集团及公司对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的主债权不再承担任何清偿义务,涉及本金合计为24.55亿元,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已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但已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9个,涉及本金8.12亿元;

2)尚在诉讼程序中,但已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6个,涉及本金14.42亿元;

3)未诉担保,但已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4个,涉及本金2.01亿元。

3、另有5家因未向亿阳集团申报债权而未获得债转股清偿的债权人,截至2020年12月25日,公司尚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所涉及的本息合计为5.36亿元,公司已向亿阳集团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在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有5名债权人【刘小娟、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斯特”)、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海润”)、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汇钱途(厦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钱途”)】因未申报债权或撤回债权申报而未进行债转股,根据法院已生效判决或仲裁已生效裁决,公司对该5名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法院已就该5名债权人所涉案件执行划扣金额27,521.8万元,除刘小娟案已执行完毕, 其余4家债权人预计还会扣划公司资金44,693.34万元(相关利息计算至2020年12月25日,最终以实际扣划为准,含亿阳集团已支付的用于代公司支付部分拟划扣资金的1亿元回购款)。

(二)涉嫌违规担保解决情况

1、已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但已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因相关债权已获得全额清偿,公司无需再承担清偿责任,亿阳集团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就相关事项,公司正在申请执行异议中;

2、对于尚在诉讼程序中,但已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因相关债权已获得全额清偿,公司无需再承担清偿责任,争取尽快结案;

3、对于未诉担保,但已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因相关债权已获得全额清偿,公司无需再承担清偿责任,争取尽快结案;

4、对于5名因未申报债权或撤回债权申报而未进行债转股的债权人,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已就该5名债权人产生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向亿阳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除汇钱途,相关债权均已经管理人审定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确认。

5、亿阳集团拟通过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的方式支付股权价款,进而清偿其资金占用及5名公司涉嫌违规担保的债权人造成的资金划扣。截至本公告日,阜新银行已向公司开具履约保函,为亿阳集团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提供担保,对亿阳集团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应履行全部义务及责任,以最高额人民币5.56亿元向公司承担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担保。按照保函第5条规定,若亿阳集团在划扣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未以划扣金额的同等金额回购公司所持有亿阳集团所对应的股份并向公司支付该部分股份的回购款,公司向阜新银行提出要求阜新银行付款的书面通知15个工作日内,阜新银行将在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公司支付通知索赔金额的回购款,无需公司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未完结的涉嫌违规担保余额涉及本金27.01亿元,其中22.54亿元公司不承担担保或清偿责任(包括尚在诉讼中的担保金额本金14.42亿元)。公司尚需承担担保或清偿责任、并拟被划扣的金额为44,693.34万元(相关利息计算至2020年12月25日,最终以实际扣划为准,含亿阳集团已支付的用于代公司支付部分拟划扣资金的1亿元回购款),亿阳集团通过阜新银行开具了最高额为5.56亿元不可撤销、无条件的履约保函对其进行了银行信用担保,公司将不再因违规担保造成新的资金占用。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