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59 公司简称:新农开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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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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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1一04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吴明先生、崔艳秋女士、欧阳金琼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2021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1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1一043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于2021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1-044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9日,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所处地区经营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3万元/年(税前)调整为每人 5 万元/年(税前)。相关津贴按年发放,新津贴标准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所处地区经营情况,能够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1-045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6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 75 号领先商业写字楼 12 楼新农开发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6日
至2021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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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及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详见 2021年 8月 3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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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 9 月 16日 10:00 至 20:00
(二)登记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 75 号领先商业写字楼 12 楼证 券法务部.
(三)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 证 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2、 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 证 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 东单位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 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 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 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 吴天昊 刘博洋
(三)联系电话: 0997一6378598 0997-6378568
(四)传真:0997一6378500
(五)公司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 75 号领先商业写字楼 12 楼
(六)邮政编码:843300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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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