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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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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行人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权代理人

2021年 8 月 30日

声明及提示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对本期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网站(www.chinabond.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或虚假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发行人承诺募投项目收益优先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交易场所有关规定,通过相关媒介和方式进行公告,并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披露要求在存续期内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发行人承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四、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已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重点提示,国家发改委、中债登和上交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五、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由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信用承诺声明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审计机构、发行律师、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信用承诺书,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七、投资提示

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250号文件注册公开发行,注册不代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2020年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2020年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2020年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为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已订立了《2020年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协议约定,如发行人未按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相关义务,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将代理投资者行使相应的权利。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八、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肥西城投债02”)。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肆亿元整(RMB40,000.00万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7年期,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

(四)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7日。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八)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九)增信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九、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风险提示与说明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250号文件注册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经发行人股东批准申请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经由发行人董事会决定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股东审议通过。

二、本期债券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肥西城投债02”)。

(三)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肆亿元整(RMB40,000.00万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

(五)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七)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八)增信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九)债券形式登记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十)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十一)簿记建档人: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21年9月2日。

(十三)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21年9月3日。

(十四)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21年9月7日。

(十五)起息日:自2021年9月7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9月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六)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1年9月7日至2028年9月6日止。

(十七)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从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发行总额的20%、20%、20%、20%和20%。本期债券存续期后5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八)付息日: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9月7日为本期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9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本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债券的兑付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二十一)兑付价格:本期债券兑付价格为100元,与面值一致。

(二十二)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等同于所有其他同类型品种的待偿还 债券。

(二十三)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二十四)承销团: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分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

(二十五)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十七)募集资金监管银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为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派支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

(二十八)偿债资金监管银行: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监管银行为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认购人承诺

认购人承诺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获批总额为15.00亿元。其中,6.00亿元拟用于肥西县翡翠家园安置点工程项目,占项目投资总额的51.64%,7.50亿元拟用于肥西县上派镇北张家园安置点项目,占项目投资总额的52.05%,1.5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建设主体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次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本次债券募投项目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生物医药)配套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的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债券资金和占项目总投资比重等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的另外1.50亿元拟用于补充企业营运资金,占本次债券拟发行总额的10.00%。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00亿元,其中2.50亿元用于肥西县翡翠家园安置点工程项目,1.50亿元用于肥西县上派镇北张家园安置点项目。

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一、拟投资项目概况

拟投资项目情况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本次债券对发行人业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债券对发行人业务状况的影响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偿债保障措施

偿债保障措施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肥西农商银行20楼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30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301,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10年9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5621956712

邮政编码:231299

电话:0551-68858517

传真号码:0551-68233026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复垦整理;新农村建设;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道路施工建设和园林绿化;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批发、零售;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人才招聘、推荐、猎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由肥西县财政局以货币出资30,000.00万元组建设立。发行人分别由肥西县财政局持股94.61%和肥西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5.39%。

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资产质量较高,经营稳健,资信良好。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审字(2021)第01320059号)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3,631,254.59万元,负债总额为1,477,881.2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153,373.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70%,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72,972.93万元,利润总额为34,125.15万元,净利润为34,036.41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历史沿革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的独立性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概况

(一)合并子公司

发行人合并子公司情况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人员

表:截至目前发行人董事会组成情况

(二)监事会人员

表:截至目前发行人监事会组成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

丁学东先生,详细信息见上文所述。

汪世江先生,详细信息见上文所述。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政府兼职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政府兼职情况。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复垦整理;新农村建设;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道路施工建设和园林绿化;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批发、零售;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人才招聘、推荐、猎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自成立开始,未涉及土地储备职能,目前肥西县土地储备全部由肥西收购土地储备中心负责。

根据审计报告显示,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其代建的安置房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行人作为肥西县最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的实施主体,由政府授权专属经营肥西县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等项目的建设业务,具有较强的垄断性。

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主要由基础设施建设板块、安置房工程建设板块和其他板块组成。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包括道路工程建设和其他工程建设。发行人其他板块为保安服务收入和车辆检测收入。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

1、基础设施建设板块的收入、成本和毛利情况

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收入是发行人最重要的营业收入来源。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9,895.67万元、100,120.52万元、75,625.88万元和95,805.81,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45%、72.92%、43.72%和88.76%;营业成本分别为48,197.30万元、84,717.87万元、66,206.19万元和77,093.73万元;毛利润分别为11,698.37万元、15,402.65万元、9,419.69万元和18,712.08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9.53%、15.38%、12.46%和19.53%。

2、安置房工程建设板块的收入、成本和毛利情况

安置房工程建设收入一直以来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重要贡献者。2018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发行人安置房工程建设板块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2,379.05万元、31,462.39万元、93,202.44万元和8,928.5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30%、22.91%、53.88%和8.27%;营业成本分别为26,055.02万元、25,327.53万元、75,271.54万元和7,184.69万元;毛利分别为6,324.03万元、6,134.87万元、17,930.90万元和1,743.86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9.53%、19.50%、19.24%和19.53%。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分析

发行人是肥西县最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实施主体,也是肥西县最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平台,专属经营肥西县辖区范围内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及保障类住房建设等业务。

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业务符合国发[2010]19号文、国发[2014]43号文、国办发[2015]40号文、国办发[2015]42号文、财预[2010]412号文、财预[2012]463号文、财综[2016]4号文、财预[2017]50号文、财预[2017]87号、财金[2018]23号文、审计署2013年第24号和32号公告、“六真”原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政策的要求。发行人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业务手续齐全,业务及项目开展情况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模式

(1)工程建设及项目回购模式

经肥西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组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肥政〔2010〕185号)、《关于印发肥西县政府融资平台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0〕131号)文件授权,受肥西县人民政府委托,发行人承担了肥西县范围内全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业务,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环境治理、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和配套服务设施等项目的建设,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受肥西县人民政府委托,发行人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项目审批与建设实施工作,建设完工后由肥西县人民政府负责支付费用。根据发行人与肥西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工程建设及项目回购协议书》,项目竣工决算后,由肥西县人民政府按照经双方认可的项目实际发生成本,加成25%作为发行人的委托建设费用。

(2)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公司2016年度与肥西县政府签署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为了履行服务社会公众职责,通过政府财政向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支付费用,用于购买其以契约方式提供的、由政府定种类和品质的全部或部分公共服务,是一种“政府出资、定向购买、契约管理、评估兑现”的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肥西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转交给发行人履行,按承建工程项目的年度完工进度或竣工验收,由发行人和项目发起人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进行审计结算或决算,确定项目实际投入成本。项目竣工决算后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由肥西县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通过肥西县财政局安排支付。

(3)委托代建模式

2017年发行人与肥西县政府未签订新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合同。2018年,发行人与肥西县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对新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签订框架性协议《工程项目建设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内容,发行人对肥西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项目进行建设,肥西县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支付建设费用,具体项目以政府明确的,双方实际实施为准;肥西县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发行人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含前期费用、建设成本、融资费用、应缴税费等各项成本支出)的112%向发行人支付工程建设费用。工程项目建设费用按照工程项目完工进度,根据双方确认后的项目投资总额、未付工程款,由肥西县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通过肥西县财政局安排支付。

2、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已完工、在建项目情况介绍

近年来,肥西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发展迅速。在基础设施建设板块,发行人先后完成了派河大道工程、官亭镇312国道拓宽改造工程、玉兰大道、翡翠路工程、檀香路工程、刘铭传纪念馆等重点项目。目前,发行人正在积极推进深圳路、三河镇5A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2018-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3、基础设施业务拟建项目情况

表:发行人未来计划拟建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4、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业务模式

(1)工程建设及项目回购模式

经肥西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组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肥政〔2010〕185号)、《关于印发肥西县政府融资平台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0〕131号)文件授权,受肥西县人民政府委托,发行人承担了肥西县范围内全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业务,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环境治理、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和配套服务设施等项目的建设,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受肥西县人民政府委托,发行人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项目审批与建设实施工作,建设完工后由肥西县人民政府负责支付代建费用。根据发行人与肥西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工程建设及项目回购协议书》,项目竣工决算后,由肥西县人民政府按照经双方认可的项目实际发生成本,加成25%作为发行人的委托建设费用。

(2)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公司2016年度与肥西县政府签署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为了履行服务社会公众职责,通过政府财政向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支付费用,用于购买其以契约方式提供的、由政府定种类和品质的全部或部分公共服务,是一种“政府出资、定向购买、契约管理、评估兑现”的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肥西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转交给发行人履行,按承建工程项目的年度完工进度或竣工验收,由发行人和项目发起人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进行审计结算或决算,确定项目实际投入成本。项目竣工决算后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由肥西县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通过肥西县财政局安排支付。

(3)委托代建模式

2017年发行人与肥西县政府未签订新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合同。2018年,发行人与肥西县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对新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签订框架性协议《工程项目建设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内容,发行人对肥西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项目进行建设,肥西县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支付建设费用,具体项目以政府明确的,双方实际实施为准;肥西县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发行人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含前期费用、建设成本、融资费用、应缴税费等各项成本支出)的112%向发行人支付工程建设费用。工程项目建设费用按照工程项目完工进度,根据双方确认后的项目投资总额、未付工程款,由肥西县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通过肥西县财政局安排支付。

(4)自建模式

2019年起,发行人部分保障房项目开始采用自营模式。保障房项目前期涉及地块的拆迁安置成本由肥西县人民政府承担,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外部融资进行项目建设,完工后安置房定向销售给该片区的拆迁人口,剩余房屋将用于肥西县其他片区拆迁人口的安置,安置房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此外公司还可通过商铺出租和停车位销售等获取收益。目前公司仅本期债券募投项目采用自建模式。

5、保障性住房建设业务已完工、在建项目情况

近年来,肥西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发展迅速,发行人已承建灯塔安置点工程、卫星安置点工程、张郢安置点工程、王郢安置点工程、新型家园安置点工程等保障性住房委托代建项目,极大地缓解了肥西县城市建设中的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及低收入家庭的安置住房问题,推动了肥西县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2018年-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发行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投资及收入情况如下表: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保障性住房项目投资及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2018年,发行人实现保障性住房项目收入32,379.05万元,结转成本26,055.02万元,实现毛利润6,324.03万元。2018年发行人保障性住房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官亭镇312国道拓宽改造安置点工程项目。

2019年,发行人实现保障性住房项目收入31,462.39万元,结转成本25,327.53万元,实现毛利润6,134.87万元。

2020年,发行人实现保障性住房项目收入93,202.44万元,结转成本75,271.54万元,实现毛利润17,930.90万元。

2021年1-6月,发行人实现保障性住房项目收入8,928.55万元,结转成本7,184.69万元,实现毛利润1,743.86万元。

6、保障房业务拟建项目情况

表:截至2020年发行人未来计划拟建保障房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八、发行人未来战略发展规划

发行人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九、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及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及前景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的行业现状和前景

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的行业现状和前景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十、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财务情况

发行人的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亚会B审字(2019)1498号、亚会A审字(2020)0417号和亚会审字(2021)第01320059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1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为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二、发行人财务总体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

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倍、%

注:财务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存货周转率(次/年)=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7、总资产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8、净资产收益率(权益净利率)=净利润/平均股东权益*100%

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流动资产平均余额、存货平均余额、净资产平均余额和总资产平均余额以当年(期初+期末)/2的数值为依据。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1、发行人财务概况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及结构表

单位:万元、%

2、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分析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营运能力分析

营运能力分析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分析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分析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资产结构分析

资产结构分析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负债结构分析

负债结构分析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有息负债

(一)有息债务余额及期限结构

有息债务余额及期限结构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有息债务借款类型

有息债务借款类型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债务偿还压力测算

债务偿还压力测算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对外担保

发行人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受限资产

受限资产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八、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财务结构变化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情况

一、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一)基本观点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安徽省肥西县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近年来持续得到肥西县人民政府在资产注入、股权划拨和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有力支持。同时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也关注到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弱、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为负、在建项目尚需投资规模较大等因素可能给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对其拟发行的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保障能力强;本期债券设置本金分期偿还条款,可有效降低公司的集中偿付压力。

未来,随着肥西县开发建设的持续推进,公司业务持续性较强,收入规模有望持续增长。联合资信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以及本期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资信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安全性很高。

(二)主要优势/机遇

1. 经营环境良好。近年来,肥西县经济稳步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波动增长。2020年,肥西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70.16亿元,按可比价格增长5.70%;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80亿元。

2. 业务的区域竞争优势明显。公司是肥西县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具有较强区域专营性。

3. 持续得到政府支持。近年来,公司在资产注入、股权划拨和财政补贴等方面持续得到肥西县人民政府的有力支持。

4. 分期还本条款设置可有效降低公司的集中偿付压力。

(三)主要关注

1. 资产流动性较弱。公司资产中由代建项目投入和土地资产构成的存货占比高,资产流动性较弱。

2. 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为负。受项目投入和往来款支出规模较大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呈净流出状态,2020年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为-14.90亿元。

3. 资本支出压力较大。公司在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未来存在较大资金压力。截至2021年6月底,主要在建项目(含自营)尚需投资47.55亿元。

4. 利润总额对政府补贴依赖程度高。2018-2020年,公司获得的财政补贴在利润总额中占比分别为146.21%、116.94%和101.17%,利润总额对政府补贴依赖程度高。

5. 募投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本期债券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受宏观环境、项目建设进度、实际租售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2019年评级上调原因

2019年评级上调原因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跟踪评级安排

跟踪评级安排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截至2020年末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截至2020年末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债券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债券情况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高利融资情况

高利融资情况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 税项

税项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一、信息披露安排

信息披露安排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内容

信息披露内容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债券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债券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容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节 债权代理人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发行人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签订了《债权代理协议》。

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债权代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由债权代理人按《债权代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其职责。本章仅列示了《债权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权代理协议》的全文。

一、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代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债权代理协议的主要条款主要内容详见《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销团成员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分销商

1、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四、募集资金监管银行:

(一)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四)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派支行

(五)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

五、偿债资金监管银行: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七、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八、发行人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本期发行的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人作为证券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业务活动时,可能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

本期债券发行时,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拟开展或可能开展的业务活动包括:为发行人提供证券承销与保荐、投资顾问等服务;在二级市场以自营资金或受托资金投资发行人发行的债券、股票等金融产品等经营范围内的正常业务。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人将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判断是否与履行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职责存在利益冲突,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利益冲突,确保其他业务开展不影响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人公正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十三节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肥西城投发行本期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改进债券管理工作通知》、《规范平台公司发债通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依法具备本期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期债券发行已获得在目前阶段所必需的授权及批准,且已取得国家发改委注册同意。现肥西城投即可依法实施本期债券发行工作,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发改委注册文件

(二)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

(三)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四)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五)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2020年审计报告和2021年1-6月财务报表

(六)联合资信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及有关持续跟踪评级的安排

(七)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阅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肥西农商银行20楼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施超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肥西农商银行20楼

联系电话:0551-68858517

传真:0551-68233026

邮政编码:231299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吴斌、朱家川、汤晓悦、徐煦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电话:021-23219300

传真:021-23219100

邮政编码:200001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中国货币网

网址:www.chinamoney.com.cn

2、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https://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21年第二期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一部分。

如对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