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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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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97 公司简称:厦门空港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21-022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8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丽仙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五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21-021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21年8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以专人、传真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由汪晓林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1-023)。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健全公司组织架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一级部门组织架构为: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审计部、安全质量部(保卫部)、运行指挥中心(航务管理部)、建设管理部、安检护卫部、地勤分公司、候管分公司。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同时丰富了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对所有承租业务进行梳理,并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2021 年年初增加“使用权资产”8,795.22万元、“租赁负债”3,890.9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61.06万元;减少“长期待摊费用”3,543.21万元。

2.2021年全年将增加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租赁负债利息费用,减少租赁费列支,预计影响利润表中“利润总额”较原准则核算口径减少约172万元。后续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将逐年降低。

3.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现金流量净额没有影响,仅对现金流量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租赁费支出作为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计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不再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