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将重点投向长江经济带
◎记者 李苑 ○编辑 林坚
财政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将重点投向长江经济带。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规模885亿元,中央财政出资100亿元,沿江省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出资。
根据《方案》,第一期存续期间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江省份,重点投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领域,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培育绿色产业相关市场主体,更好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同时,推动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中国PPP基金)对沿江省份符合条件的PPP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设立的初衷是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在相关制度设计和安排上,也有充分考量。
许宏才介绍称,基金可直接投向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项目。同时,考虑到长江经济带市场潜力大、产业基础好的客观实际,基金也可通过子基金投入等金融手段,加快培育绿色发展领域的市场主体,扶持绿色产业发展,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绿色转型,为解决生态环境的问题提供系统性产业支撑。
关于财政如何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表示,一是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在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并免征购置税。支持充电桩建设方面,出台奖励政策,引导地方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方面,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推进形成完整产业链。目前,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的城市群已被纳入示范范围。
二是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实施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调整能源结构,力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三是大力支持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制造业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后劲。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政策,简化资金申报程序,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同时,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制造业领域的投入。
《方案》还提到,加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比如,着力加强污染防治,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等对沿江省份倾斜力度,支持落实长江保护修复相关任务。
此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沿江省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长江经济带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增加用于符合条件的长江经济带重大生态保护项目的规模和比例。对于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以及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水利、供电、供气项目,允许沿江省份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完善专项债券本金偿还方式,在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方式基础上,鼓励沿江省份在专项债券发行时采取本金分期偿还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