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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1-026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芯碁微装3号楼行政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卓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魏永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晓新,李珍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