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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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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污染问题突出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严查磷石膏问题

2021-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覃秘 ○编辑 全泽源

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月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了7个典型案例,湖北省黄冈、孝感、襄阳等市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不力、污染问题突出是其中之一。

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磷石膏问题已成为湿法磷酸生产最为紧迫的痛点,环保督察将推进各地政府和企业加大治理力度,资金、技术等壁垒又将进一步推动行业的整合。

磷石膏是指在磷酸生产中用硫酸处理磷矿时产生的固体废渣。磷石膏是湿法磷酸生产的主要副产物,每生产1吨湿法磷酸产生4.5吨的磷石膏渣。由于绝大多数磷石膏采用堆放的形式处理,不仅占用土地,还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

湖北省是我国磷化工第一大省,磷化工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磷石膏年产生量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部的通报显示,2020年该省磷石膏产生量达2996万吨,较2015年产生量增加125万吨。由于资源化综合利用不够,截至2020年底磷石膏堆存量已达2.96亿吨。全省磷石膏库(含在用、闭库和停用)共37座,总占地15.8平方公里,其中有18座距长江和汉江干流不足5公里,最近1座距离长江仅50米。大量堆存的磷石膏不仅侵占了土地资源,其中含有的水溶性五氧化二磷和水溶性氟也对长江水环境安全构成较大风险隐患。

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已经造成污染事故。据通报,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轮镜塘磷石膏库距长江干流不足3公里,由于防渗措施落实不到位,2018年建成投运后不久,该库就发生渗漏并污染周边水体。库旁大泉洞泉眼原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来源,被污染后受影响的周边群众达149户。其后,企业虽然修建了应急收集处理设施,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渗漏问题,污染问题依旧。7月18日暗查发现,仍有部分磷石膏渗漏液从大泉洞流出,污染周边地表水,受污染河水呈奶白色,形成明显污染带,经梅府港汇入东风港,导致东风港内鱼类死亡,群众反映强烈。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是我国较大的磷铵及复混肥料生产企业,2018年年底该公司披露了招股说明书拟冲刺上市,2020年4月,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对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另据通报,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库渗漏,导致磷石膏库下游水体水质超标。7月17日暗查发现,该磷石膏库坝下雨水沟总磷浓度最高为1.41毫克/升、氟化物浓度最高为4.34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6.05倍和3.34倍。此外,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还通过雨水口偷排污水。污水排入大雁河后最终汇入澴河,导致下游10公里处的余家坡国控断面不能稳定达标,2019年和2020年分别有4个月和5个月总磷或氟化物浓度超过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即地表水Ⅲ类标准。

生态环境部的通报还指出,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也存在推进不力的情形。据通报,2011年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0%。而湖北省直到2021年印发的《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2021年工作要点》才首次明确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要提高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