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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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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司法文书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现依法向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通知刊发之日起,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78号美全22世纪写字楼A1座

联系人:胡女士,023-67719880

受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D座45层

联系人:王先生,0551-6567552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21年9月7日

基准日 2021年8月23日

序号 债务人名称 贷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 担保合同编号 债权本金 欠息或收益 其他债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1 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兴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茂祥置业有限公司 《还款协议》(重庆Y23170189-7)、《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重庆Y23170189-24)、《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重庆Y23170189-37)、《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三)》(重庆Y23170189-41) 抵押人:重庆市兴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胜于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兴茂置业有限公司 《抵押协议》(重庆Y23170189-8、重庆Y23170189-10)、重庆Y23170189-11、重庆Y23170189-12)、《质押协议》(重庆Y23170189-14、重庆Y23170189-15)、重庆Y23170189-16、重庆Y23170189-17、重庆Y23170189-18、重庆Y23170189-19) 162,700,000.00 176,258.33 -

质押人:重庆市兴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杨茂新

保证人:重庆泰佳物资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龙庭物资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博超商贸有限公司、杨茂新、蒋利

2 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茂祥置业有限公司 《还款协议》(重庆Y23180112-6)、《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重庆Y23180112-21) 抵押人:安徽悠然蓝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徽茂祥置业有限公司 《抵押协议》(重庆Y23180112-7、重庆Y23180112-8)、《保证协议》(重庆Y23180112-9、重庆Y23180112-10、重庆Y23180112-11、重庆Y23180112-12) 150,000,000.00 156,250.00 -

保证人:重庆市兴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悠然蓝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来安兴茂置业有限公司、杨茂新、蒋利

3 安徽茂祥置业有限公司 《还款协议》(重庆Y23200011-4)、《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重庆Y23200011-19) 抵押人:安徽悠然蓝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兴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抵押协议》(重庆Y23200011-6、重庆Y23200011-7、重庆Y23200011-8、重庆Y23200011-9)、《质押协议》(重庆Y23200011-20、重庆Y23200011-21)、《保证协议》(重庆Y23200011-10、重庆Y23200011-11、重庆Y23200011-12、重庆Y23200011-13、重庆Y23200011-14、重庆Y23200011-15、重庆Y23200011-16、重庆Y23200011-17、重庆Y23200011-22) 80,000,000.00 83,333.33 -

质押人:重庆市兴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胜于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重庆市兴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升昊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兴茂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兴茂康旅置业有限公司、杨茂新、蒋利、杨茂中、魏婧、杨茂国、袁丽媛

4 重庆市牧牛源牛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备用借款合同》(310000271-2014年(南坪)字0072号、0310000271-2014年(南坪)字012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0310000271-2015年(南坪)字0013号)、《借款展期协议》(0310000271-2015(展期)0007号、0310000271-2015(展期)0008号、0310000271-2015(展期)0012号、0310000271-2015(展期)0013号、0310000271-2015(展期)0014号、0310000271-2015(展期)0015号、0310000271-2016(展期)0006号、0310000271-2016(展期)0007号、0310000271-2016(展期)0008号、0310000271-2016(展期)0025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01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02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03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04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05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06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07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32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33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34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35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36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37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38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39号、0310000271-2017(展)字0040号、0310000271-2017年(展)字0041号) 抵押人:重庆亿口鲜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瑞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最高额抵押合同》(310000271-2014年南坪(抵)字0035号、310000271-2014年南坪(抵)字0072-6号、310000271-2014年南坪(抵)字0072-7号)、《最高额质押合同》(310000271-2014年南坪(质)字0072号、310000271-2014年南坪(质)字0072-1号、310000271-2014年南坪(质)字0072-2号、0310000271-2014年南坪(质)字011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310000271-2014年南坪(保)字0072-1号、310000271-2014年南坪(保)字0072-2号、310000271-2014年南坪(保)字0072-3号、310000271-2014年南坪(保)字0072-4号、310000271-2014年南坪(保)字0072-5号、310000271-2014年南坪(保)字0072-6号、310000271-2014年南坪(保)字0072-7号、0310000271-2017年南坪牧牛源展(保)1号、0310000271-2017年南坪牧牛源展(保)2号、0310000271-2017年南坪牧牛源展(保)3号、0310000271-2017年南坪牧牛源展(保)4号、0310000271-2017年南坪牧牛源展(保)5号、0310000271-2017年南坪牧牛源展(保)6号、0310000271-2017年南坪牧牛源展(保)7号) 249,997,914.02 93,260,452.00 1,350,000.00

质押人:重庆亿口鲜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牧牛源牛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内蒙古亿口鲜牛业有限公司、多仑绿满家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内蒙古瑞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云阳牧牛源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绿满家实业有限公司、重庆亿口鲜实业有限公司、毛良模、毛才楠、毛莉娜、蒲剑

5 重庆尊品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5年重银文化宫支贷字第3652号、2014年重银文化宫支贷字第4135号) 保证人:重庆聚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吴显才、张博文、罗德侃 《重庆银行保证合同》2015年重银文化宫支保字第3654号、2015年重银文化宫支保字第3653号、2015年重银文化宫支保字第3655号、2015年重银文化宫支保字第3656号、2014年重银文化宫支保字第4136号、2014年重银文化宫支保字第4137号 4,172,645.36 997,846.48 -

6 重庆能运贸易有限公司 《(最高额)授信业务项下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3年重银小龙坎支贷字第1198号) 质押人:重庆能运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最高额质押合同》(2013年重银小龙坎支质字第0787号)、《重庆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2013年重银小龙坎支保字第0789号、2014年重银小龙坎支保字第1736号、2014年重银小龙坎支保字第1735号) 4,961,597.93 5,260,656.05 -

保证人:杨佳丽、杨官府、李安文、重庆瑞莱克斯商贸有限公司

合计 651,832,157.31 99,934,796.19 1,35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