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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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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鑫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1-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网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申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或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并另行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管理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

但本基金不可以与下列基金互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也不可以互相转换:

1) 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04

2) 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98

3) 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A类:003022;H类:511660;C类:011222

4) 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B类:003392

5) 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394

6) 建信恒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00

7) 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27

8) 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3583;C类:003584

9) 建信睿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90

10) 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681

11) 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831

12) 建信福泽安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005217

13) 建信睿和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375

14) 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455

15) 建信荣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30029

16) 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9001

17) 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9002

18) 建信富时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人民币:539003;C人民币:008706;A美元现汇:008707;C美元现汇:008708

19) 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H类:960028

20)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H类:960029

21) 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 A类:000686;B类:002753

22) 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16

23)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56

24)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090

25) 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800

26) 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180

27) 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3680

28) 建信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006581

29) 建信福泽裕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005925;C类:005926

30) 建信沪深300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530

31) 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81

32) 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699

33) 建信荣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830

34) 建信睿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8344

35) 建信睿信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8064

36) 建信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1098

37) 建信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78

38) 建信中债湖北省地方政府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9528

39) 建信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5560

40) 建信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518860

41) 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30030

42) 建信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6680

43) 建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835

44) 建信智汇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 011189

45) 建信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891

46) 建信泓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942

47) 建信裕丰利率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946

48) 建信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897

49) 建信普泽养老目标日期2040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12283

50) 建信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710

51) 建信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846

52) 建信兴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3021

53) 建信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763

本基金转换业务也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下列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下列基金的转换业务(即跨TA转换),本基金可以与下列基金互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不可以互相转换,跨TA转换仅能通过建设银行和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

1) 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5309

2) 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165310; C类:009208

3) 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65312

4)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5313

5) 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165311;C类:165314

6) 建信丰裕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317

2、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咨询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3、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4、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及各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限制为10份,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的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转入的最低金额为0.01元,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单笔转换转入的最低金额为500万元,具体请详见相关公告。

5、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请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他法律文件和公告。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 www.ccbfund.cn

6.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奕丰金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3)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90 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180 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4)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5)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6)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7)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9)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