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期货-粤湾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 每周一开放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
或“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及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扩大至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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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2021年9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了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中信期货-粤湾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SSH742
(3)产品类别: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理财本金:4,000万人民币
(5)产品期限:每周一开放
(6)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
(7)管理人: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8)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9)产品风险等级:R2
(10)运作方式:开放式
(11)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
1、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含次级债、二级资本债等)、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含非公开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债、可交换债、永续债、债券回购(含正回购和逆回购);
2、现金、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
3、货币基金及债券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4、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品种。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证券代码:600030)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受托方有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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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6,354.78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总计为4,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4.46%。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本金损失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及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扩大至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及2021年4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及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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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