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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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
公告

2021-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5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

公告

公司高管汪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高管汪宇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 6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0.01%),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目前,汪宇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汪宇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汪宇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高管汪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汪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