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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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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丰华 公告编号:2021-5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重庆渝商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左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杨国辉先生、董事程倩女士、丁涛先生、吴李锋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代行董事会秘书左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左勇先生、公司副经理兼财务总监郑婧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黄靖渝、黄雨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