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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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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2021-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5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以书面、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9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程晨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增加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程晨、吕静舟、向开均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5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以书面、邮件、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9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龚神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56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57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审议〈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58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龚神佑、林新阳、王乐祥和于洋回避表决。

五、《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59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5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在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针对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与产成品的现货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进行期货交易所品种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的相对稳定。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开展方式

1、期货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或产成品,包括纸浆、淀粉等;

2、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3、实施主体:公司及子公司;

4、实施期限: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会计处理相关说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锁定价格以下买入/以上卖出套保合约;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商品期货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套期保值投入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履约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公司建立《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期货经纪公司或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期货业务的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及资金等岗位专人负责,建立岗位交叉监督机制,通过交易员与结算员、风控员、财务部、会计部等的多方相互稽核,避免违规操作;

5、内审部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确保套期保值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在执行工作程序时严格遵循公司制度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1-05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30日

至2021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54号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33一8539966 传真:0533一8539966

邮箱:zqb@bohui.com

邮编:256405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5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吸收合并公司名称: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浆业”)

●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54号公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博汇浆业。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05日;

注册资本:52,770万元;

注册地址: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乐祥;

主要业务:生产、销售造纸纸浆及以上产品的进出口;并从事非公司自产机制纸的批发;销售五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博汇浆业100%股权。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博汇浆业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博汇浆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基准日:2021年6月 30日

3、合并完成后,博汇浆业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继承。

4、合并完成后,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不因本次合并而改变。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合并双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税务、工商等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7、本次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由于博汇浆业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和人员转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至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58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日常经营性往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保障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简称“博汇浆业”)、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博汇”)、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华纸业”)的生产经营稳定,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54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龚神佑、林新阳、王乐祥和于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全弟、郭华平和谢单事前认可该等关联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单位:万元

(三)变动原因说明:

1、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博汇、博汇浆业预计向关联方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力”)、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海力”)、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海兴”)采购化工辅料的金额增加,主要原因是为满足生产需求,稳定化工辅料供应,向供应更为稳定、距离更近的关联方增加采购数量所致。

2、大华纸业向宁波金光纸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宁波贸易”)采购化机浆,主要是因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研发创新产品,调整产品结构,对部分化机浆生产线短期停机改造,自产化机浆短期无法满足正常生产需求,利用关联方上游资源优势,拟向宁波贸易采购化机浆,补充部分原料短期供应缺口。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力成立于2003年11月5日,住所为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陈胜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823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氯乙烯、电石渣、氯化钡泥、氯化钙、甲酸钠、石灰粉末、已二酸、二元酸、十水硫酸钠、己内酰胺、环己酮肟、硫酸铵(不含过硫酸铵)、编织袋、聚合氯化铝、粉煤灰砖;丙烯仓储中转(限分公司);并从事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及上述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许可证产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丙烯(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海力经审计的总资产1,337,322.86万元,总负债925,983.9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3,123.60万元,净利润-42,128.11万元。

2、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海力成立于2011年1月12日,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石化产业园,法定代表人陈胜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己二酸及其副产品精苯、硝酸、环己烷、甲苯、二甲苯制造;己内酰胺及其副产品硫酸铵制造;环己酮制造;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海力经审计的总资产328,753.55万元,总负债194,030.0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924.38万元,净利润-29,547.43万元。

3、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海兴成立于2011年1月12日,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法定代表人陈胜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环氧氯丙烷、离子膜烧碱及其副产品硫酸(82%)、次氯酸钠、盐酸(28.5%)制造;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海兴经审计的总资产133,994.11万元,总负债74,409.0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611.81万元,净利润-17,818.73万元。

4、宁波金光纸业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贸易成立于2016年5月13日,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青峙工业区宏源路88号,法定代表人翟京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贸易经审计的总资产326,046.59万元,总负债263,787.4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2,855.06万元,净利润5,336.54万元。

(二)关联关系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48.8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光纸业”)持有博汇集团100%的股权,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1、金光纸业直接持有山东海力49.00%的股权,博汇集团直接持有山东海力36.72%的股权、间接持有山东海力14.28%的股权,山东海力持有江苏海力100%的股权,山东海力持有江苏海兴100%的股权,因此山东海力、江苏海力、江苏海兴为由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金光纸业持有宁波贸易100%的股权,因此宁波贸易为由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博汇浆业向山东海力采购烧碱、双氧水等生产所必需的辅助化工原料,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每月据实结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江苏博汇向江苏海力、江苏海兴采购烧碱、双氧水等生产所必需的辅助化工原料,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每月据实结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大华纸业向宁波贸易采购化机浆,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每月据实结算,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山东海力、江苏海力、江苏海兴、宁波贸易的关联交易中,交易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依下列顺序确定:

(1)国家有统一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3)向关联方采购,不得高于关联方向其他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4)向关联方出售,不得低于向其他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博汇浆业、江苏博汇向山东海力、江苏海力、江苏海兴采购化工原料,一方面减少了运输费用,降低了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保证了公司化工辅料供应的及时、稳定。该等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大华纸业向宁波贸易采购化机浆,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原材料供应,丰富产品品类,提高产品品质。该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博汇纸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