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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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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锦在线B 公告编号:2021-039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并于2021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任期即将届满,段亚林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洪剑峭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夏雪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

董事会对段亚林先生、洪剑峭先生和夏雪女士在担任公司上述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及勤勉尽责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推荐黄亚钧先生、唐稼松先生和沈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段亚林先生、洪剑峭先生和夏雪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应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所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合法。

2、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提名程序合法。

3、董事调整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40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亚钧先生,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数据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证券研究所所长,上海立达学院校长。1982年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系,1985年获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经济学硕士学位,1986年赴美国留学,1992年获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WVU)经济系博士学位。同年回国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任教。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1993-1996)、院长(1996-2000),澳门大学副校长(2000-2006),世界经济系主任(2009-2018)。先后兼任教育部全国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教委金融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上海市证券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家委员会委员等。

唐稼松先生,1974年出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为多个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跨国企业提供合并报表审计及A股、港股IPO审计服务。1995年9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于2007年6月晋升为权益合伙人。唐稼松先生在报表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资历颇深。2019年7月起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600803)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沈小平先生,1963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沈先生目前担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广东省高校价值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002889)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650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 公告编号:2021-040

900914 锦在线B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000号虹桥郁锦香宾馆郁金香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30日

至2021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于2021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将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一下午4:00

(三)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咨询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四)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所在的酒店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二)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会议不发放任何礼品和有价证券。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1楼邮政编码:200002

联系电话:021-63218800 传真:021-63213198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