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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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1-064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汤兴良先生、董事缪强先生、独董徐刚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何方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3至议案12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邬镇江、巫甜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