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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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21-044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李开国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汽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涛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宏(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继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开国调整为冯松涛,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克强调整为冯松涛。

五、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集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批准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宏,男,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高级国际商务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系毕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学习,工程硕士学位。自1990年开始,先后从事国际贸易、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咨询(包括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咨询、投融资咨询、PPP项目咨询)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21-045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15日,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涛(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汽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陈涛简历

陈涛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工程研发中心主任工程师、科技部工程师、智能汽车测试评价中心工程师、智能汽车测试评价中心副主任、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研发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中国汽研总监、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国家汽标委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公路学会自动驾驶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技术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公告编号:2021-046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研行政楼4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8日

至2021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10月8日13:00--13:30。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研行政楼405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5、授权委托书附后。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丰瑞、程希

联系电话:023-68851877

传真:023-68821361

2、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国汽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