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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次分红公告

2021-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自2019年10月11日起,《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9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1年9月2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1年9月28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1年9月2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4、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将以权益登记日投资者在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