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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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公告编号:2021-079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行政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戴领梅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戴领梅先生、副总经理胡锋举先生、财务总监王学民先生、董事会秘书王东新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万源、孙天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1-080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领梅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王学民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