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涉诉事项进展暨股东所持股份
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1-8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涉诉事项进展暨股东所持股份
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银绒业”)于2019年12月17日披露了宁夏恒天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天丝路基金”)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实现质押担保物权,请求拍卖或变卖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绒集团”)持有的中银绒业4亿股流通股股票,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有关该案的详细内容参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0)。
2020年3月13日,恒天丝路基金就上述事项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上述案件于2020年3月27日10时30分开庭审理,本公司对此信息于2020年3月14日进行了披露,内容参见本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22)。
2020年4月20日,恒天丝路基金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民特3984号],裁定如下:
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证券代码:000982)4亿股流通股股票。申请人宁夏恒天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处分上述股票及其孳息所得价款在债权本金1,422,934,605.89元之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申请费3,578,236.51元(申请人已预交),由被申请人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以上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29)。
恒天丝路基金已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诉讼案件,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决定立案执行,并于2020年5月12日下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粤0304执17774号],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45)。
2021年9月19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4执恢2519号之一],福田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申请人中绒集团持有的中银绒业(股票代码:000982)共计4亿股票,以清偿本案债务,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东宁夏中银绒业股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9)。
二、有关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福田法院于2021年9月26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了关于拍卖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银绒业(证券代码000982)共计4亿股票的公告(第一次)。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分2笔拍卖中绒集团所持本公司共计4亿股份,每笔2亿股,每笔拍卖具体信息如下:
拍卖主体: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2021年11月3日10时至2021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拍卖网站: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9]。
拍卖标的: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银绒业(股票代码:000982)2亿股票。
起拍价:挂拍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2亿股)乘以70%,保证金61,200,000元,增价幅度:3,060,000元及其倍数。
有意竞买者请详细阅读发布在法院网站的拍卖公告全文,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福田区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三、其它相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将高度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按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绒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00,000,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绒集团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00,000,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9%,占中绒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100%;中绒集团所持公司股份400,000,444股全部被司法冻结,其所持股份已被11次轮候冻结。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304执恢2519号之一];
2、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银绒业(证券代码000982)共计4亿股票的公告(第一次)。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1-8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银绒业”)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涉诉事项进展暨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2021-81号公告),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于2021年9月16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4执恢2519号之一],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持有的中银绒业4亿股股票,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福田法院于2021年9月26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了关于拍卖中绒集团所持本公司4亿股股票的公告,关于申请执行人宁夏恒天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中绒集团质押担保物权纠纷一案,福田法院将于2021年11月3日10时至2021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分2笔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中绒集团持有的中银绒业共计4亿股股票(证券代码:000982)。[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9],每笔起拍价:开拍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2亿股)乘以70%,保证金61,200,000元,增价幅度:3,060,000元及其倍数。
一、 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绒集团持有中银绒业400,000,444股股份,占中银绒业总股本的9.39%。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及减持方式:申请执行人宁夏恒天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中绒集团质押担保物权纠纷一案,福田法院将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中绒集团持有的中银绒业4亿股股票,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2、减持股份来源:重组协议受让及后续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3、减持数量及比例:400,000,000股,占中银绒业总股本的9.39%。
4、减持期间:福田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的计划拍卖时间2021年11月3日10时至2021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以法院实际拍卖成交价格为准。
6、本次拟减持事项为被动减持,将按照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0304执恢2519号之一]和拍卖公告的规定进行。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截至公告披露日,中绒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00,000,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绒集团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00,000,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9%,占中绒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100%;中绒集团所持公司股份400,000,444股全部被司法冻结,其所持股份已被11次轮候冻结。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被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处理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提醒中绒集团及相关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304执恢2519号之一];
2、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银绒业(证券代码000982)共计4亿股票的公告(第一次)。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