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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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1-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55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泽”或“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泽控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泽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亿泽控股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9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亿泽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