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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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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1037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1年9月29日在公司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大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董事候选人乔世峰先生(候选人简历附后)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增补乔世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10月15日下午14:00时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公司在《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予以详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乔世峰先生简介:

乔世峰,1978年12月出生,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自2009年其先后就职于旭阳集团、亿利集团,分别担任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和投资银行中心高级经理,2015年起先后担任东旭集团投资中心总经理、东旭集团助理总裁、东旭集团投资管理本部副本部长、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产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107 股票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1038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4日以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1年9月29日在公司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全体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大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监事候选人许冰先生符合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增补许冰先生(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事会任期一致。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30日

许冰先生简历:

许冰,1989年出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律师。现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产业管理办公室高级经理,过去五年曾任太平洋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主管。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1-039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望京商务区4、5号地保利国际广场T1-2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5日

至2021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效证件于2021年10月14日下午5:00之前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美尔雅工业园

联系单位: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万峰

邮政编码:435003 电话:0714一6360283 传真:0714一6360298

邮箱:meierya00@mailyard.cn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