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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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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2021-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5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6月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信托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近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所持原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中山证券8%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并办理了所持中山证券9.41%股权质押给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的出质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共持有中山证券1,206,393,810股股权,占中山证券总股本的70.96%;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权为595,000,000股,占中山证券总股本的35.00%,公司质押所持中山证券的股权比例未超过所持中山证券股权比例的50%。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5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的资本实力,优化中山证券的股权结构,提高中山证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中山证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沙开发建设集团”)进行增资。

中山证券本次拟增加8,0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7亿元增至17.80亿元),增资价格为3.62元/每元注册资本,增资款总额为28,960万元,其中8,000万元计入中山证券注册资本,另20,9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作为中山证券的股东,公司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经综合考虑公司投资安排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并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5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

缴出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增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的资本实力,优化中山证券的股权结构,提高中山证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中山证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沙开发建设集团”)进行增资。

中山证券本次拟增加8,0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7亿元增至17.80亿元),增资价格为3.62元/每元注册资本,增资款总额为28,960万元,其中8,000万元计入中山证券注册资本,另20,9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的增资款用于增加中山证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作为中山证券的股东,公司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经综合考虑公司投资安排等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并同意本次增资事项。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放弃中山证券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中山证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4.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5.注册资本:170,000万

6.成立日期:1993年4月20日

7.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8.增资前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中山证券股权结构如下:

9.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2021年10月11日,中山证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中山证券股东会同意中山证券本次增资事项。中山证券各股东均出具了《关于增资扩股事项股东确认表》,各股东均放弃行使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中山证券本次增资的增资款拟全部由南沙开发建设集团以现金方式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山证券股权结构如下: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战略投资者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注册地: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1601房

4.法定代表人:李劲

5.注册资本:494,240.85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6935751217

7.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广告业;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业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

8.南沙开发建设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南沙开发建设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山证券本次增资价格以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山证券的净资产(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为3.23元)为参考依据,结合溢价因素,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3.62元。本次增资依据中山证券净资产溢价增资,溢价部分及中山证券现有未分配利润,将由增资后的所有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本次增资符合市场惯例,不会损害原股东的权益。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作为中山证券的股东,公司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公司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认缴出资权,需支付的认购金额约为20,550万元。经综合考虑公司投资安排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中山证券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并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公司放弃中山证券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影响公司对中山证券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

中山证券本次增资方案的有效期为6个月,即本次增资方案须在中山证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6个月内实施完成。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