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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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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4.闫长鹍

闫长鹍,男,现任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自一九九一年十月起任职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20多年光纤光缆业经验。

5.上海萌昕信息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860号10幢。公司主要从事信息科技、通信科技、电力科技领域内的投资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上海萌昕控股股东为肖碧青,实控人为肖碧青。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上述交易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四、拟签订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二)投决机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经过基金管理人法定权力机构授权,根据拟签署的《基金合伙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获得对基金相关投资和退出决策的最终决策权。授权期限与委托管理协议期限相同;基金管理人内设的法定权力机构不得妨碍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以上拟签署的两份协议行使投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拟订,基金合伙人会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7名成员组成:基金管理人委派代表3名、有限合伙人国创创新委派代表1名、其他有限合伙人委派代表3名。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基金管理人委派代表出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投资决策委员会形成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三)违约条款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规定期限缴纳出资的,按《合伙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普通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违反《合伙协议》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基金或有限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基金或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1)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基金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给基金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发挥基金属性优势,整合多方战略投资人、政府资金及社会资本等,放大投资效能,围绕“三新两化”、通过产业链生态布局,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延伸产业链,促进公司内生式与外延式增长,实现业务增长与资本增值的双价值输出。

本次投资设立基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构成同业竞争。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并与公司沟通确认,认为上述合作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理念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发起设立瑞源创投基金有利于公司打造上下游产业链协同的生态体系,有利于公司整合多方战略投资人、政府资金及社会资本等,放大投资效能,助力产业拓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同意公司发起设立瑞源创投基金。

七、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外投资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尚待合作方正式签署及生效,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二)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本次对外投资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三)该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周期较长,投资过程中可能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标的公司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所投项目存在不同程度风险,可能导致投资回报期较长,流动性较低、整体收益水平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等风险。

(四)公司将根据此次投资设立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武汉华工瑞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5、合作各方签订的意向书及草拟的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9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华工科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22日,于2021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0月2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姚永川,传真电话:027-87180126,邮编:43022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小时,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8

2.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我们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签字:

张继广: 丁小娟: 鲁 萍:

汪若红: 汤秉凡: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要求,本人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我们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签字:

马新强: 艾 娇: 朱松青:

刘含树: 汤 俊: 熊 文:

乐 瑞: 胡立君: 杜国良:

监事签字:

张继广: 丁小娟: 鲁 萍:

汪若红: 汤秉凡:

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 勤: 王 霞: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公司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

三、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发起设立华工瑞源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有利于公司打造上下游产业链协同的生态体系,有利于公司整合多方战略投资人、政府资金及社会资本等,放大投资效能,助力产业拓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同意公司发起设立华工瑞源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独立董事:乐瑞、杜国良、胡立君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