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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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1-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1-08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公司A1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9人,代表股份856,318,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22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693,626,8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15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162,691,9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719%。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提供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刘建华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本次会议全部议案的投票权。详见2021年9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相关议案提供征集投票权,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股东段大为先生、杜兰女士、汪明女士、常晓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40,126,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63%;反对14,909,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4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94,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092%;反对14,909,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股东段大为先生、杜兰女士、汪明女士、常晓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40,126,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63%;反对14,909,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4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94,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092%;反对14,909,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段大为先生、杜兰女士、汪明女士、常晓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40,305,9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773%;反对14,728,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225%;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874,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151%;反对14,728,3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40%;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4、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56,244,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1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595,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3%;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4%;弃权1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江涛先生、段大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江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4,897,282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247,706股。

2)选举段大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83,165,213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6,515,637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律师、黄孝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1-08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大讯飞”或“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江涛先生、段大为先生2名人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正式任命江涛先生和段大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