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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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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1-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已于2021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3),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1、2以普通决议方式进行表决;议案1构成关联交易,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1、2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0月11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0月11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54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云霞、施雨虹

联系电话:0574-58122405

联系邮箱:investor@kfmic.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66,投票简称:江丰投票。

2、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 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重庆睿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睿庆”) ,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股东,减持前持有大胜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65,289,800股,占大胜达总股本的比例为15.8911%。2021年9月14日,重庆睿庆发布减持计划的公告,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661,028股,其中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10月14日-2022年4月13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61,028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9月17日-2022年3月16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61,028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本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重庆睿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30,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截至2021年10月12日)的0.4456%,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截至目前,重庆睿庆持有公司股份1,830,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5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附注1: 2021年1月8日,公司发行的“胜达转债”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0月12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29,097股。综上,截止2021年10月12日,公司的股本总数为410,859,829股。上表中减持前持股比例是根据减持计划披露日的总股本计算得出,减持比例和减持后持股比例是根据截止2021年10月12日总股本计算得出。

附注2:2021年8月26日,重庆睿庆分别与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星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阮国欣及六颖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重庆睿庆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三方各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20,542,92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0%,合计转让公司股份61,628,77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00%。2021年10月8日,重庆睿庆与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星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阮国欣及六颖康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1-050)。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公司股东自主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重庆睿庆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重庆睿庆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5日,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已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1年10月1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435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2个月零30天

4.产品起息日:2021年10月15日

5.产品到期日:2022年1月14日

6.预期净年化收益率:保底利率1.40%,浮动利率为0%或1.80%或2.00%

7.投资金额:4,000万元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30,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产品说明书;

2.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 2021-078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简称: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7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