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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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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股东、董事通过腾讯会议方式视频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董事长李延群因公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公司董事李瑞光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8人,董事李延群、王凤峨、李海峰、李西金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赵文田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瑞光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和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议案名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和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11名股东,代表股份871,272,8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61%。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共4人,代表4名股东,代表股份数量871,214,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5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5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艳玲、胡佳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沈阳金山能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