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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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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2021-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1-88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矿业”)于2021年9月2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86)。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吉伟持有的兴业矿业 66,223,003 股股票(首发后限售股)、吉祥持有的兴业矿业 66,223,003 股股票(首发后限售股)、吉喆持有的兴业矿业 29,798,597 股股票(首发后限售股)归申请执行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所有,以抵偿兴业集团所欠国民信托部分债务。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吉兴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民信托分别于2021年9月23日、9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兴业矿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信息,权利人国民信托已于2021年10月14日办理完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民信托持有公司162,244,603股股票(限售股),占公司总股份8.83%,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6.6.11条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相关承诺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0)

因此,国民信托应继续遵守吉祥、吉伟、吉喆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期及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公司已于2021年9月17日向国民信托发送了《关于要求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函》。鉴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已完成过户,公司将继续督促国民信托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