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一一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和《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期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3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邮件及当面反馈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具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所有拟激励对象均为与公司(含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的情形。
5、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8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一一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9月2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显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共有3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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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在策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上述3名激励对象并未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自查期间交易变动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在公司发布激励计划(草案)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时,未通过公司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筹划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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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
(一)已到期的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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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未到期的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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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人民币8,5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合同;
2、相关现金管理银行回单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