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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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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1-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9,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代码:CC37210315000)期限为92天、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代码:CC37210330001)期限为91天、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代码:CC37210629004)期限为98天、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4天(挂钩汇率看跌)(产品代码:2699216235)期限为34天、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14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QD00121)期限为1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购买标的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董事会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

注: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CC37210315000)、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CC37210330001)购买时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购买。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由证券部门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6)(经办行:潍坊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28)(经办行:潍坊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36)(经办行:潍坊分行)均为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2021年10月15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8,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3.62%。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虽投资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