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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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2021-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1-09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1年4月20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现就公司的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管理人自法院公告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债权申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之日起,正式启动公司的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工作。截至2021年10月15日,已有72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计约人民币(下同)125.73亿元。其中,管理人初步审查确定73家债权人的债权,确定债权金额共计约111.95亿元。对于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且债权人和债务人均无异议的确定债权,管理人已提请法院裁定确认,法院已依法裁定确认60家债权人的债权,确认债权金额共计约104.50亿元。

注:初步审查确定的债权人家数高于申报债权总家数的原因在于存在单家债权人同时申报普通债权和优先债权的情况。

(二)2021年8月6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2021年8月27日,管理人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张坤宇以联合体身份为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目前,管理人正在与重整战略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沟通,在重整计划草案形成后将依法提交债权人会议与法院,并由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表决。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重整推进期间,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